东汉到了灵帝末年,全国户籍人口猛增,从汉明帝时期的一千多万口,到灵帝时期,账面上己经登记了五千多万人口。乍一看,这像是国家强盛、百姓繁衍、国泰民安的好事。可实际情况却是:这其中,真正“纳税”的人越来越少;而所谓的人口增长,更多是“纸面数字”,或是藏匿逃税的“隐户”。
“隐户”这个词,在东汉以前就有了,意思是“隐匿不报户籍的人”。可到了灵帝时期,隐户几乎成了“半个中国”。根据《后汉书》记载,很多百姓为了逃避赋税徭役,纷纷选择“迁户、隐户、假户”:有的主动不报出生,生了孩子也不入户;有的假冒别人身份,把自己编入他人宗族户下;有的干脆逃入山林、依附豪强,由他们庇护避税。
冀州邯郸有户王家,表面只有五口人,实则在后院还藏着三个儿子。邻居都知道,但官府查不到。每年交税报丁,只按“五口之家”处理。这种“纸面人口”下的“真实隐户”,在整个北方极为普遍。
按当时赋税标准,每丁一年需交钱粮约一石米+三百钱(合十几斤铜)。一个人逃税一年,就是国家少一份财政。问题是,这样的人多达上千万!
之所以出现“隐户”,原因很简单——活不下去了。汉末税负极重,除了田租、算赋、徭役,还有各种“自创税”:灯笼税、窗户税、鸡鸭税;婚丧嫁娶要纳“仪礼捐”;吃井水的,要交“水源使用费”。于是很多人选择:要么逃到深山,要么附庇权贵,要么干脆不报户籍。
从理论上讲,每年地方官都要清查户口、田地、人口。但问题在于,户籍数字也被“注水”:官吏为了政绩,虚报人口增加,表现“郡治有方”;地方豪强为了控制人力,把逃户藏在自家庄园里;百姓自己也“报少不报多”,实报人口五分之一。会稽郡守郑某,上任第一年就宣布人口增加十万口,获朝廷嘉奖。实际上,那些“人口”大多是纸上名字,有的甚至是早夭孩子的“回魂账”。国家统计失真,导致财政规划全错,军队兵源虚设,徭役征发不到人。
东汉末年,中央开始设立“捕逃使”,专门捉拿隐户、逃户、漏报人口。他们的权力极大,可以进村入户,查田查人查井口;调阅宗族谱牒,查未报丁口;对地方长官问责,“十丁少一,罚官一薪”。可这套制度最后玩砸了。因为,一来,地方豪强庇护,捕吏不敢碰;二来,普通人一逃再逃,查不过来;三来,激起百姓反感,甚至暴动。
灵帝后期,为了强制收税,朝廷推行“以税定户”,也就是:“某地应收若干税,则推定应有若干户,如不达额,由乡官补足。”简单说,就是:你这村应有一百户,交不到,就假定你们私藏户口,叫你们自己补。
东郡某村,本只有六十户,朝廷推定其应为九十户,于是把差额部分摊到全村人头上。结果全村怨声载道,十几户干脆连夜逃亡,剩下的人负担更重。这种“倒逼纳税”的政策,使得“逃户-惩罚-再逃”的恶性循环越来越严重。
当百姓不再相信“纳税有回报”,就会选择逃避。当逃避被惩罚得太狠,他们就会选择反抗。黄巾起义前几年,整个河北、河南、山东交界地带,己经出现了大规模的“税区空心化”:村庄空了,户籍还在;农田荒了,税额照旧;官府催税,百姓用棒子回应。
据后世统计,黄巾起义爆发时,仅中原五郡就有超过西百万户“实逃”而非“纸逃”人口,也就是说,他们不仅在纸上消失了,也真的逃离了国家控制。
当朝廷自己都收不上税了,就把部分税收权“外包”给豪强世族,换他们“以地代税”“以人代管”。这就是所谓的“包税制”。豪强出钱帮朝廷“代征”,自己保留抽成;佃农归他们名下,不再归国家首接征收;这些“税霸”,最后连县令都不敢惹。朝廷看似“收到税了”,其实把权力拱手让人。
给大家一个数据,可能就首观了。汉明帝时期,户籍人口1000万,实际纳税户1000万,逃税户约200万。汉桓帝中期,户籍人口3000万,实际纳税户1500万,逃税户约1500万。汉灵帝末年户籍人口5600万,实际纳税户1800万,逃税户超过3800万。
数字上越来越多,实际上却越来越空。黄巾军喊出“苍天己死,黄天当立”,不是无的放矢。
东汉末年的社会崩溃,不只是因为外戚专权、宦官乱政,更深层的原因,是税制信任的瓦解:百姓觉得交税没意义;官吏觉得征税是敛财;豪强觉得税是工具;朝廷连税都靠卖官支撑。
最终的结局,是一个人多地富的国家,靠着一套崩坏的税制,硬生生走进了战乱的深渊。“看起来越来越强,其实越来越虚。”